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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申请中止反垄断调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8日

2011年12月2日,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分别发表声明称,已经就宽带反垄断调查案,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了整改方案和中止调查的申请。

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都承认,在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专线接入业务方面,价格差异较大,与其他骨干网运营商之间未实现充分的互联互通。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都承诺,将认真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完善互联网专线资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其他骨干网运营商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互联互通质量,同时大幅提升光纤接入普及率和宽带接入速率。另外,中国联通表示,将进一步下调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资费水平;中国电信表示,五年内将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价格下降35%左右。

12月2日下午,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证实,收到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公司中止调查的申请,正在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

(一)经营者未履行承诺的;

(二)作出中止调查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中止调查的决定是基于经营者提供的不完整或者不真实的信息作出的。

根据《反垄断法》的上述规定,发改委将对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中止调查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在发改委认可的期限内,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承诺的措施,足以消除其在宽带接入市场垄断行为造成的后果,则发改委可以暂停反垄断调查;若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认真履行承诺,发改委还可以决定结束本次反垄断调查。但是,发改委也可以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信息,驳回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中止调查申请,继续进行调查,直到作出最后的裁决。

另外,据搜狐、新浪和凤凰网的报道,在央视报道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之后不久,上海、北京、天津、南京、山东、广东等多地电信部门很快推出了宽带免费提速计划。这些宽带免费提速计划是否与此次反垄断调查有直接关系,目前尚不清楚。

附: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声明原文

 

中国联通声明

   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中国联通ISP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启动调查工作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主动配合,进一步深入学习了《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专线接入业务的价格行为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中发现公司在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专线接入业务方面,价格管理不到位、价格差异较大。此外,公司与其他骨干网运营商之间的互联网互联互通质量也需进一步改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联通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了整改方案和中止调查的申请。中国联通将认真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不断完善互联网专线资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其他骨干网运营商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互联互通质量。

  “十二五”期间,中国联通将持续加大宽带网络建设投入,深入推进宽带网络“升级提速”工程,大幅提升光纤接入普及率和宽带接入速率。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下调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资费水平,并尽快组织实施,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O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声明

    近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互联网专线接入价格情况进行了调查。对此,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主动配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调查工作,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有关价格行为进行了全面自查。通过自查,发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与其他骨干网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质量未完全达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没有实现充分互联互通。同时,在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专线接入业务方面,由于竞争和管理原因导致价格差异较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了整改方案和中止调查的申请。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将认真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尽快与中国联通、中国铁通等骨干网运营商进行扩容,降低与中国铁通的直联价格,进一步提升互联互通质量,实现充分互联互通。同时,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管理,按照市场规则公平交易,并梳理现有协议,适当降低资费标准。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将继续坚持依法经营,不断提升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十二五”期间,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将扎实推进“宽带中国•光网城市”工程,大幅提升光纤接入普及率和宽带接入速率,五年内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价格下降35%左右,逐年提高性价比,并立即着手实施。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2011-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