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概况
2023年9月2日,第五届山西破产法论坛在山西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成功召开,本次会议以“中国式现代化与破产法治建设”为主题,旨在进一步加强破产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作用。张穹(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全国政协原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万华(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委)、王欣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导、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名誉会长)等多位学界泰斗莅临现场作主旨演讲,本次会议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
德恒太原企业拯救与破产专业委员会十二名委员受邀参与本次论坛,其中张培义主任、王强律师、张亮亮律师作主题发言,七人担任山西省法学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相关职务,五篇论文获奖,展现了德恒太原破专委的风采。
PART 01主题发言
01.张培义主任主题发言
德恒太原张培义主任应邀在中国式现代化与破产法治改革分论坛(一)第一单元中就《破产业务的几点创新与探索思考》进行发言,并担任评议与谈人。张培义主任从2017年6月《企业破产法》实施十周年以来山西省破产业务的创新探索情况展开介绍,指出破产业务的办理需要管理人积极创新和探索。山西各地市陆续出台了《审理企业预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预重整制度可以提高重整成功率,我们都要积极运用,解决实际问题。温州和深圳成立了破产事务管理部门,对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值得借鉴。破产案件的办理离不开府院联动,我们要落实具体措施,探索出有效办法。
02.王强律师主题发言
王强律师在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法律保障分论坛(三)第二单元中以《房地产企业破产管理人律师履职风险及防范对策》为主题,向与会嘉宾介绍了管理人在办理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时面临五个方面的风险:财务风险、发生群体事件的风险、接收及管理财产的风险、破产财产处置的风险、管理人被追责的风险,其结合实操经验,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此类风险的表现及应对措施。
03.张亮亮律师主题发言
张亮亮律师在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法律保障分论坛(三)第一单元中分享的题目是《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下管理人的职权与监督边界》,张亮亮律师向与会嘉宾介绍了美国、法国、德国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的适用条件,指出DIP制度可以充分调动债务人参与重整的积极性、能够显著减轻管理人的工作量、有助于债务人实现重整自救的目标,通过增加债务人自行管理的申请主体、引入专家委员会听证制度、明确管理人与债务人的责任与职权等可以提高DIP制度在我国的适用率。
PART 02担当责任
本次会议期间同步召开了山西省法学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经参会会员选举,我所张培义主任担任副会长,王恩惠律师、张亮亮律师担任常务理事,刘渊律师、丁倩律师、王强律师、杜白晔律师担任理事。张亮亮律师另担任调解预重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PART 03获奖论文
在第五届山西破产法论坛论文颁奖仪式上,张亮亮律师撰写的《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下管理人的职权与监督边界》一文荣获一等奖,王强律师和董丽媛律师撰写的《我国预重整法律制度的构建》一文荣获二等奖,杜白晔律师和李佳琪律师撰写的《破产管理人履职风险防范》一文以及王强律师和刘宇律师撰写的《浅谈房地产企业破产管理人履职风险及防范对策》一文荣获三等奖,张仲慧律师撰写的《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的重点问题》一文荣获优秀奖。德恒太原破产人通过深入研究、立足实践,积极交流,展现了德恒太原在企业拯救与破产领域的风采。
德恒太原企业拯救与破产专业委员会历来重视对外交流活动,通过本次论坛,充分展现了德恒太原在企业破产业务中的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向论坛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同时,也从破产界的专家学者、法官队伍和管理人队伍汲取了诸多有益理念。今后,我们将继续保持与全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同仁的沟通,不断提升德恒太原企业拯救与破产专业委员会的业务水平,为山西省经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