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恒

总所与合作机构“德行天下,恒信自然”

DeHeng(TaiYuan)Law Offices

长春

DeHeng


    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于1998年12月经当地司法机关批准设立的,系由吉林省政协创办,2003年4月吉林博伦律师事务所大部分律师加入,使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的队伍更加壮大。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系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国内外20余家分支机构之一,其业务受北京总部的监督和指导,是与总部紧密型合作的驻长机构。 


    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坐落在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688号长融大厦C座四楼,这里是吉林省省直及长春市直属机关办公集聚区域。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与风景秀丽的碧丽湖及长春市人大、市政协隔路相望,与省、市法院、检察院相距二百米左右,距长春市政务中心近五百米,法律服务条件十分便捷,十几条公交线路在此经过,交通便利。


    办所理念

    建所以来,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秉承“德恒天下,恒信自然”的理念,恪守“勤勉尽责,竭诚服务,追求公正”的宗旨,最大限度地发掘律师个人的三潜能,发扬团队精神,为省内外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业务专长

    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全面开展了刑事辩护业务;民商事代理业务;市场开拓业务;行政、非诉讼法律服务;法律专家研究业务等。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除了从事法律规定的业务外,每年还专门为吉林大学德恒律师学院代培实习律师,协助或接受本地客户与国内外其他地区德恒分支机构的联系合作服务等项目。


 本所拥用一支德才兼备的队伍。该所拥有众多法学博士、硕士、学士及学有专长的业务骨干,人才齐齐,还聚集了法律及其他专业人才。这其中既有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又有拥有高学历的青年律师;既有多位法学专家、教授,又有经验丰富、资深望重的离退休高级法官。同时,还吸纳了多名曾在公检法机关主要业务部门担任过领导职务、在省内司法界享有者崇高威望的老领导、老同志作为本所的顾问。如原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管民商副院长刘ⅹⅹ,原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邱ⅹⅹ(副厅级),原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杨ⅹⅹ、审判长王ⅹⅹ,原吉林省检查院监所处处长王ⅹⅹ,原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江ⅹⅹ等人均在本所工作。


 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经过多年的发展过程,汇集了大量的人脉资源,与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伙伴关系,为该所的业务开展和壮大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由于该所一些同志,与省内各级行政(如工商、税务、环保、建委等)、司法机关的主要领导同志是同乡、同学、挚友关系,所以在工作中和生活中保持着长期的、密切的交往,至今这些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与所里的领导经常相聚一起交流思想,沟通感情,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献计献策、对其事业鼎力相助。另外,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宋宪生主任律师,担任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常年法律顾问,刘振吉律师曾为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担任多年的法律顾问工作。为长春市的高层次人脉资源的积累奠定了相当的基础。


    重大案件代理和辩护

    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曾先后担任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数十家。如:吉林德大有限公司、长春房屋置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集团长春分公司、吉林省安华农业保险公司、吉林兆阳房地产开发公司、长春市轻轨集团、长春上岛咖啡集团有限公司等,为企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并挽回了数千元的经济损失,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另外在刑事辩护方面也曾成功的为震惊中国的大案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孟某作刑事辩护,使孟某得到减轻处罚;为吉林省九台市农民赵某涉嫌放火案作辩护,最后赵某获得无罪释放;为吉林省四平市建设副局长赵某作辩护,使赵某得到从轻处罚;为北京婷美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疑难案件代理,使其胜诉并获得最大经济赔偿;我所办理的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某和长春市果品批发市场郝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在吉林省乃至全国都有着重大影响。


    未来展望

    由于本所全体人员的不懈努力,因此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当事人心中赢得了良好的信任及崇高的赞誉。现在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正以饱满的热情,立足吉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二次创业,依据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全力发挥社会主义法律服务这一平台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贡献力量。



 名称:北京德恒(长春)律师事务所

 邮编:130061

电话:0431--85889159

传真:0431--85889159

邮箱:dehengchangchun@sina.cn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688号长融大厦C座401


0351-8395811